【资料图】
1、岳飞,字鹏举,20岁投军抗金。
2、绍兴十一年(也就是1141年)十二月二十九日,秦桧以“其事莫须有”(难道没有这样的事吗)的罪名将岳飞治罪,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被狱卒拉肋(猛击胸肋)而死(也有人说是赐毒酒而死),时年三十九岁。
3、绍兴三十二年高宗退位,孝宗即位,为岳飞平反。
4、乾道五年(1170年),宋孝宗诏复飞官,以礼改葬,建庙于鄂。
5、六年,赐岳飞庙曰忠烈。
6、淳熙六年(1180年),谥武穆,嘉泰四年(1204年)宋宁宗追封高宗的抗金诸将为七王,岳飞封为鄂王。
7、宋理宗宝庆元年(1225)定谥号忠武。
8、据传,岳飞留有《岳武穆集》(又称《武穆遗书》)1142年被丞相秦桧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无辜杀死,终年39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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